“赵法官,我是杨某申请执行一案的被执行人董某,现在人在泰国,无法购买飞机票回国,我让我的家人把执行款送到法院,麻烦法院赶紧帮我解除失信惩戒措施”这是6月16日,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赵法官接到被执行人从国外打来的电话。
苏州讨债公司了解到原来,董某向杨某借款7800元,按签约协议还款2000元后,剩余欠款不了了之。杨某将其诉至西峡法院,法院经依法审理,判决董某在约定期限内偿还借款5800元。判决生效后,董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董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相关法律文书。并通过网络查控未发现董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董某不仅多次拒接干警电话,还玩起了失踪。但是“天有不测风云”,董某身在国外突遇家中急事需尽快回国,不料在购买飞机票时,航空公司告知其已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高消费,不能乘坐飞机。
董某心急如焚,一下子意识到失去诚信的代价有多大。遂赶紧打电话联系执行法官,希望能够解除对其的惩戒措施,并委托国内的家人将执行案款交到法院,本案得已执行完毕。
今后西峡法院将继续借助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发挥“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威力,进一步加快破解“执行难”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