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开始创业的老板们都很容易被一些财税上的名称搞得昏头转向的,其中“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小微企业”,很多的创业者(老板)就“老虎、老鼠,傻傻风不清楚”,这里税语就来跟大家好好的捋一捋。
一、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我们日常所说的“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是指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主要是从增值税这个角度来分的,为的是区别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主要区别在于,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两种计税方法的核心在于进项税额能否可以抵扣。以纳税人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取得的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为划定标准,不超过以下标准的为小规模纳税人: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生产性加工、修理修配应税劳务(含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的为小规模纳税人;从事销售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含)的为小规模纳税人;提供营改增试点应税服务的纳税人,应税服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含)的为小规模纳税人。
二、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即“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企业所得税的角度来做判定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继而规定,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后来改为50万),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工业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为10%)。
所以,从以上可以看出,小规模纳税人和小微企业是从不同的角度来判定,小微企业不一定是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也不一定是小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