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天隆收到苏州市财政局和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关于下达核酸检测试剂和疫苗生产研发企业专项资金的通知》(苏财建【2020】9号),苏州天隆的“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盒及配套核酸提取试剂盒产业化”项目获得财政资金专项支持200万元。
以上专项资金补助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未来是否持续发生存在不确定性。
据了解,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上述补助均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上述收到的政府补助预计将会增加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131.75万元。
来源链接:.cn/new/disclosure/detail?orgid=gssz0002022&announcementid=1207307774&announcementtime=2020-02-17